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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万国串讲班文字资料04串讲班商法经济法提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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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串讲阶段 商法、经济法、知识产权提纲
  
  
   
  商经法以"鸡肋"而著称,需要我们有正确的态度和冷静的心态。
祝大家学习愉快!

  
   郑其斌
   brickzheng@hotmail.com商 法公司法一、公司基本问题1、公司的概念和特征(1)有限责任(第3条)(2)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1)转投资(第12条):对象,规模2)公司成立(第27、95条) 2、公司种类 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―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方式(限制)――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 公司的信用基础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公司之间的关系――本公司与分公司、母公司与子公司(第13条) 3、公司章程、名称、住所(第10条)(1)公司章程(第11条)(2)公司的名称 1)命名规则(第9条) 2)名称预先核准(登记条例16) 4、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(第202、203、205条)二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1、设立的基本条件(19、20)2、注册资本与股东投资(23-25、28、33、35)注册资本、出资形式、出资责任、股份转让三、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、股东会(1)组成(第37、66、102条)(2)股东会会议的召开(第42、43、105条)(3)表决规则(第39、41条)2、董事会(1)董事会的组成(45、47)(2)董事会会议召开召集和主持(第48条、第114条)(3)董事会的表决规则的确定(第49条)(4)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(50)3、监事会(52、53)(1)监事会的设立(第52条第1、3款)(2)组成人员(第52条第2款)(3)任期4、董事、监事和经理(《公司法》第57-63条)(1)担任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禁止情形(第57条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经理:1) 第1项。
2)第2项:经济犯罪刑满5年,政治权利满5年。
3)破产领导满3年。
4) 吊销代表满3年。
5)大债该还不还。
(2) 董事、经理对公司的法律义务(第59-63条)
  1)不违法担保(60条)
  2)竞业绝对禁止与自我交易相对禁止 (第61条) 3) 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民事责任(63)四、国有独资公司
  1.概念(64)
  (1)单独;(2)投资人2.组织机构(1)不设股东会和授权事项(第66条)(2)董事会的组成(第68条)(3)监事会(第67条)(4)国有独资公司董事、经理兼职相对禁止(第70条)五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1.发起人(第75条)2.股本认缴(1)设立方式: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(第74条)(2)发起人的出资形式(第80条)(3)募集设立的出资认购(第83条)》= 35%。
(4)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(第78条)(5)股份公司设立采审批制(第77条)3.股份发行募集设立的具体程序(第82-94条)(1)募股申请(2)股份发行必须承销、委托收款(第89、90条)(3)创立大会(第91、92条)(4)禁止抽回股本(第93条)4.设立中的发起人的三大责任(第97条)六、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、股东大会(1)股东大会召开(第104条)董事不足2/3(本法规定或公司章程所定);亏损已达1/3;三种主体要求:超大股东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。
(2)股东大会的表决规则(第106、107条)2、董事会、经理(1)董事会的组成(第112、113、115条)(2)董事会会议(第114、117、118条)――召集、出席、议事规则(3)违法决议的赔偿责任及其免责条件(第118条第3款)3、监事会七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、转让与上市1、股份发行基本规则(1)股票(第130、132、133条)(2)股票发行价格(第131条)2、新股发行(1)掌握新股发行的条件(第137条)1)股份募足已1年。
2)盈利3年可付利。
3)3年财务无虚假。
4)利润可达存款率。
再加一点:分派不受盈利限。
(2)批准程序(139)3、股份转让(1)场所、方式限制(144、145、146)(2)主体限制(147、149)4、股票上市(1)股票上市的条件(第152条)股份公开5千万,股票千元过千人,社会二五四一五,3年盈利无大错。
(2)上市的暂停与终止掌握法定情形: 1)暂停上市制度的法定情形(第157条)A、股本股权变;B、亏损连3年;C、作假帐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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